A 案碼:TW
B 待辦事項名稱:TW0360-DESIGN-NOTICE-OF-ALLOWANCE
B.1 待辦事項說明:接獲智慧財產局設計案初審核准通知,準備進入領證程序。
C 相關待辦事項:
C.1 相同案號的待辦事項名稱:TW0800-PATENT-CERTIFICATE 專利領證、TW0801-PATENT-CERTIFICATE-REINSTATEMENT 專利回復領證申請。
C.2 不同案號的待辦事項名稱:TW0302-DESIGN-DIVISION-DRAFTING 設計分割案撰稿、TW0311-DESIGN-DIVISION-FILING 設計分割案送件。
D 輸入與產出文件清單:
D.1 必要輸入文件清單:無。
D.2 必要產生之官方文件清單:無。
D.3 必要產生之呈送客戶文件清單:核准審定書、報告。
D.4 其他文件清單:無。
D.5 模板文件清單:報告。
E 說明:
E.1 待辦事項起始日期與期限:
E.1.1 絕對期限:自初審核准審定書送達後 3個月內辦理領證,送達前辦理分割。
E.1.2 一般期限:自接到初審核准審定書起數日內呈報客戶。
E.2 必要輸入資料:
E.2.1 是否要領證?
E.2.2 是否要分案?
E.3 與相關待辦事項的關係:
E.3.1 收到本審定書後 3個月內,需進行TW0800-PATENT-CERTIFICATE 專利領證。
E.3.2 收到本審定書超過3個月未辦領證,必須在繳費期限屆滿6個月內進行TW0801-PATENT-CERTIFICATE-REINSTATEMENT 專利回復領證申請。
E.3.3 如需申請分割案,需在本審定書送達前,進行TW0302-DESIGN-DIVISION-DRAFTING 設計分割案撰稿,以及TW0311-DESIGN-DIVISION-FILING 設計分割案送件。
E.4 檢查事項:
E.4.1 若函中有期限者,需確認該函的送達日期。
E.5 其他說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