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M0145-AMENDMENT-REQUEST 商標案答辯修正申請
A 案碼:TW
B 待辦事項名稱:TWM0145-AMENDMENT-REQUEST
B.1 待辦事項說明:依客戶指示,於審查期間進行商標案修正申請。
C 相關待辦事項:
C.1 相同案號的待辦事項名稱:TWM0140-EXAMINATION-OPINION 商標案審查意見通知函、TWM0144-RESPONSE-DRAFTING 商標案答辯修正撰稿、TWM0932-EXAMINER-INTERVIEW 審查員電詢。
C.2 不同案號的待辦事項名稱:其他國家相關案件的修正申請。
D 輸入與產出文件清單:
D.1 必要輸入文件清單:下列其中之一:審查意見通知函、審查員的電詢意見。
D.2 必要產生之官方文件清單:註冊申請案補送文件申請書、商標意見陳述書。
D.3 必要產生之呈送客戶文件清單:送件報告、規費收據。
D.4 其他文件清單:規費繳交證明、商標說明書。
D.5 模板文件清單:註冊申請案補送文件申請書、商標意見陳述書。
E 說明:
E.1 待辦事項起始日期與期限:
E.1.1 絕對期限:核駁先行通知書針對申請人在台有住所者為一個月,敘述理由者,得延長一個月;無住所者為兩個月,敘述理由者,得延長兩個月;或審查員的電詢要求期限。
E.1.2 一般期限:參見絕對期限。
E.2 必要輸入資料:無。
E.3 與相關待辦事項的關係:
E.3.1進行TWM0144-RESPONSE-DRAFTING 商標案答辯修正撰稿後,在指定期間進行本程序。
E.3.2 完成本程序,可進行其他國家相關案件的修改申請或答覆官方審查意見時一併修正。
E.4 檢查事項:
E.4.1 是否有申請過期限延展?
E.5 其他說明事項:無。
F 最後修改日期與版本:無。
頁面版本: 1, last edited: 08 May 2019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