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0580-PATENT-BE-INVALIDATED-NOTICE 專利被無效程序通知書

A 案碼:CN

B 待辦事項名稱:CN0580-PATENT-BE-INVALIDATED-NOTICE

B.1 待辦事項說明:接獲復審委員會於無效請求審查程序中所發出通知書,據以啟動相應程序 。

C 相關待辦事項:

C.1 相同案號的待辦事項名稱:CN0510-INVALIDATION 無效宣告申請CN0591-PATENT-INVALIDATION-TRANSLATION 專利無效程序通知書翻譯CN0519-PATENT-INVALIDATION-COMPLETION 專利無效程序補正CN0544-PATENT-INVALIDATION-RESPONSE-DRAFTING 專利無效程序通知書意見答覆撰稿
C.2 不同案號的待辦事項名稱:CN0510-INVALIDATION 無效宣告申請CN0514-PATENT-INVALIDATION-ORAL-PROCEEDING 專利無效宣告口頭審理

D 輸入與產出文件清單:

D.1 必要輸入文件清單:無。
D.2 必要產生之官方文件清單:無。
D.3 必要產生之呈送客戶文件清單:官方函、隨附說明。
D.4 其他文件清單:101002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
D.5 模板文件清單:無。

E 說明:

E.1 待辦事項起始日期與期限:
E.1.1 絕對期限:通知函之指定期限。
E.1.2 一般期限:在數日內須將官方函與隨附說明轉發給客戶。
E.2 必要輸入資料:無。
E.3 與相關待辦事項的關係:
E.3.1 請求人提起 CN0510-INVALIDATION 無效宣告申請後,經形式審查且被復審委員會受理後,專利權人將收到本通知書通知審理進行程序;
E.3.2 專利被利害關係人提起CN0510-INVALIDATION 無效宣告申請,經形式審查且被復審委員會受理後,將收到本通知書轉達有關文件並指定答覆期間。
E.3.3 收到審查通知書之日起1個月內,內容要求須提出書面答覆,進入CN0544-PATENT-INVALIDATION-RESPONSE-DRAFTING 專利無效程序通知書意見答覆撰稿;逾期未答覆時,視為已知悉通知書所涉及之理由、事實與證據,並且未提出反對意見。
E.3.4 在復審委員會做出審查決定之前,可以書面提出進行口頭審理請求,將收到口頭審理通知書。於收到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將客戶選擇方案回執通知復審委員會,並相應進入CN0514-PATENT-INVALIDATION-ORAL-PROCEEDING 專利無效宣告口頭審理。
E.3.5 對造提出進行口頭審理請求或復審委員會要求進行口審時,將收到口頭審理通知書。專利權人可不參加,進行缺席審理。無效宣告請求人不參加,原則上視為無效宣告請求撤回。於收到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將客戶選擇方案回執通知復審委員會,並相應進入CN0514-PATENT-INVALIDATION-ORAL-PROCEEDING 專利無效宣告口頭審理。若逾期未回執,將視為不參加口審。
E.3.6 若為外國客戶,可進行CN0591-PATENT-INVALIDATION-TRANSLATION 專利無效程序通知書翻譯。
E.4 檢查事項:無。
E.5 其他說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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