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0413-REEXAM-RIGHTS-RESTORATION 復審恢復權利請求

A 案碼:CN

B 待辦事項名稱:CN0413-REEXAM-RIGHTS-RESTORATION

B.1 待辦事項說明:因逾期導致喪失權利,向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程序恢復權利請求。

C 相關待辦事項:

C.1 相同案號的待辦事項名稱:CN0430-REEXAM-NOTICE 復審通知書
C.2 不同案號的待辦事項名稱:無。

D 輸入與產出文件清單:

D.1 必要輸入文件清單:復審通知書。
D.2 必要產生之官方文件清單:恢復權利請求書。
D.3 必要產生之呈送客戶文件清單:送件報告、規費收據。
D.4 其他文件清單:繳納規費證明。
D.5 模板文件清單:100905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送件報告。

E 說明:

E.1 待辦事項起始日期與期限:
E.1.1 絕對期限:收到喪失權利通知書送達之日起2個月內,或不可抗力之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且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之內。
E.1.2 一般期限:參見絕對期限。
E.2 必要輸入資料:
E.3 與相關待辦事項的關係:
E.3.1 收到CN0430-REEXAM-NOTICE 復審通知書,通知書之內容為因逾期導致喪失權利,於接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可提出本恢復權利請求,說明理由並同時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E.3.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逾期時,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提出本恢復權利請求,說明理由,必要時須檢附證明文件。
E.3.3 提出本程序申請後,會收到CN0430-REEXAM-NOTICE 復審通知書,告知是否核准恢復權利。
E.4 檢查事項:
E.4.1 以下期限為法定期限,無法請求恢復權利,包括不喪失新穎性的寬限期、得主張優先權之期限、專利期限、侵權訴訟時效。
E.4.2 請求恢復權利的同時,應同時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之相應手續。
E.5 其他說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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