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0301-DESIGN-TRANSLATION 外觀設計案翻譯

A 案碼:CN

B 待辦事項名稱:CN0301-DESIGN-TRANSLATION

B.1 待辦事項說明:接受客戶委託翻譯成為外觀設計案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至客戶同意稿件內容後,接續送件程序。

C 相關待辦事項:

C.1 相同案號的待辦事項名稱:CN0310-DESIGN-FILING 外觀設計案送件
C.2 不同案號的待辦事項名稱:CN0101-INVENTION-TRANSLATION 發明案翻譯CN0110-INVENTION-FILING 發明案送件CN0201-UTILITY-MODEL-TRANSLATION 實用新型案翻譯CN0210-UTILITY-MODEL-FILING 實用新型案送件、及其他國家相關案件的撰稿準備。

D 輸入與產出文件清單:

D.1 必要輸入文件清單:需進行翻譯的文件。
D.2 必要產生之官方文件清單:無。
D.3 必要產生之呈送客戶文件清單:外觀設計案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翻譯勘誤表。
D.4 其他文件清單:翻譯勘誤表。
D.5 模板文件清單:130001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130002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E 說明:

E.1 待辦事項起始日期與期限:
E.1.1 絕對期限:優先權文件的主張期限;若有主張優先權,當申請案與優先權基礎案為發明案或實用新型案時,主張期限為最早之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當申請案與優先權基礎案至少其一為外觀設計案時,主張期限為最早之優先權日起6個月內。
E.1.2 一般期限:客戶要求的期限。
E.2 必要輸入資料:
E.2.1 負責的撰稿工程師與/或繪圖工程師。
E.2.2 是否進行專利名稱與摘要的英文翻譯。
E.3 與相關待辦事項的關係:
E.3.1 完成本程序所產生的文件,可進行CN0310-DESIGN-FILING 外觀設計案送件
E.3.2 可能相同設計被揭露於相關之發明或實用新型案,需確認相關案CN0101-INVENTION-TRANSLATION 發明案翻譯CN0110-INVENTION-FILING 發明案送件CN0201-UTILITY-MODEL-TRANSLATION 實用新型案翻譯CN0210-UTILITY-MODEL-FILING 實用新型案送件之內容,與客戶確認是否需同日申請或主張第一申請案之優先權。
E.4 檢查事項:
E.4.1 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過300個。
E.5 其他說明事項:
E.5.1 請註記與上傳各版本會稿日期與客戶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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